第五條
組織架構、資格、任期及權利
備注:所有新任統籌會委員必須簽署確認由本會發出之任命書方能正式生效。
| 組織架構 | 人數 | 資格及任期 | 發言權及表決權 |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
|---|---|---|---|---|
| 關愛堂成員 / Shareholder | 5-20名 | 必須為本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之登記人,任期不設限制。 | 有 | 有 |
| 榮譽顧問 / Honorary Advisor | 10名 | 由關愛堂成員委任,任期不設限制。 | 有 | 沒有 |
| 統籌會副主席 | 2名 | 1. 具有至少連續兩年或以上之本會會齡者,或於非牟利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活動統籌兩年或以上經驗人士,及得到理事委員會會議通過。 2. 於競選前一年度及應屆之例行會議的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 3. 任期三年為一屆。 |
有 | 有 |
| 統籌會委員 | 5-20名,包括統籌會主席1名 | 1. 具有至少連續四年或以上之本會會齡者,或於其他非牟利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活動統籌四年或以上經驗人士,及得到年度理事委員會會議通過。 2. 於競選前一年度及應屆之例行會議的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 3. 任期三年為一屆,最多連選得連任一屆。 |
有 | 有 |
| 統籌會委員 | 5-20名,包括統籌會委員 | 1. 必須認同本會宗旨。 2. 曾參與本會慈善活動3次或以上,由兩位理事會或統籌會委員推薦及經統籌委員會會議投票通過。 3. 統籌委員會例行會議每年度出席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四十。否則統籌委員會有權於會議中動議撤銷委員資格。 |
有 | 有 |
| 理事委員會 / Council | 5-20名,包括理事會主席1名 | 由應屆統籌委員會任期內之主席兼任。 | 有 | 有 |
| 理事會副主席 | 2名 | 由應屆統籌委員會之副主席兼任。 | 有 | 有 |
| 理事會委員 | 沒有指定 | 由關愛堂成員同時兼任,任期不設限制。 | 有 | 有 |
| 義務行政秘書 / Honorary Secretary | 1名 | 義務行政秘書,人選由理事會/統籌會委員建議及理事委員會會議通過,任期一屆為三年。 | 沒有 | 沒有 |
| 義務司庫 / Honorary Treasurer | 1名 | 義務司庫,人選由理事會/統籌會委員建議及理事委員會會議通過,任期一屆為三年。 | 沒有 | 沒有 |
| 名譽副會長 | 沒有指定 | 1. 必須認同本會宗旨。 2. 願意捐贈港幣$20,000之捐贈者。 3. 由兩位理事會或統籌會委員推薦及經統籌委員會會議投票通過。 4. 任期一年。 |
沒有 | 沒有 |
| 名譽會員 | 沒有指定 | 1. 必須認同本會宗旨。 2. 願意捐贈港幣$5,000之捐贈者。 3. 由兩位理事會或統籌會委員推薦及經統籌委員會會議投票通過。 4. 任期一年。 |
沒有 | 沒有 |
| 義務參與者 | 沒有指定 | 所有義務參與者,必須得到本會任何一位委員邀請,方能參與本會之慈善活動。 | 沒有 | 沒有 |
| 名譽委員會 / Honorary Committee | 0-50名,包括永遠名譽會長 | 1. 必須認同本會宗旨。 2. 願意捐贈港幣$200,000之捐贈者。 3. 由兩位理事會或統籌會委員推薦及經統籌委員會會議投票通過。 4. 終身任期。 |
沒有 | 沒有 |
| 名譽會長 | 沒有指定 | 1. 必須認同本會宗旨。 2. 願意捐贈港幣$50,000之捐贈者。 |
沒有 | 沒有 |
關愛堂成員 / Shareholder
人數5-20名
資格及任期必須為本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之登記人,任期不設限制。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榮譽顧問 / Honorary Advisor
人數10名
資格及任期由關愛堂成員委任,任期不設限制。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統籌會副主席
人數2名
資格及任期具有至少連續兩年或以上之本會會齡者;出席率不低於60%;任期三年為一屆。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統籌會委員(主席)
人數5-20名,包括統籌會主席1名
資格及任期至少四年本會會齡;出席率不低於60%;任期三年,最多連任一屆。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統籌會委員(一般)
人數5-20名
資格及任期認同本會宗旨;參與慈善活動3次或以上;年度出席率不低於40%。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理事委員會 / Council
人數5-20名,包括理事會主席1名
資格及任期由應屆統籌委員會任期內之主席兼任。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理事會副主席
人數2名
資格及任期由應屆統籌委員會之副主席兼任。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理事會委員
人數沒有指定
資格及任期由關愛堂成員同時兼任,任期不設限制。
發言權及表決權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有
義務行政秘書
人數1名
資格及任期由理事會/統籌會委員建議及理事委員會會議通過,任期一屆為三年。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義務司庫
人數1名
資格及任期由理事會/統籌會委員建議及理事委員會會議通過,任期一屆為三年。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名譽副會長
人數沒有指定
資格及任期認同宗旨;捐贈$20,000;由委員推薦;任期一年。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名譽會員
人數沒有指定
資格及任期認同宗旨;捐贈$5,000;由委員推薦;任期一年。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義務參與者
人數沒有指定
資格及任期須得到本會任何一位委員邀請方能參與慈善活動。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名譽委員會
人數0-50名,包括永遠名譽會長
資格及任期認同宗旨;捐贈$200,000;由委員推薦;終身任期。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名譽會長
人數沒有指定
資格及任期認同宗旨;捐贈$50,000。
發言權及表決權沒有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沒有
